1999年6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将其自办经济实体香港银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广州市汇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所占的股权转让给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光大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汇达公司”)。
广州市汇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广东华粤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银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与香港安港发展有限公司根据1994年签订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协议书》《中外合作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合作经营汇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依法设立的项目公司,用于开发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46-898号及徐家巷等地段的“银都广场”。后三方于1998年签订《合作方转让协议书》,约定香港安港发展有限公司将其在广州市汇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投资额和责任、权利、义务转让给香港银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并退出广州市汇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因项目合作进展争议引发大量诉讼与仲裁,并导致目前广州市汇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吊销状态。
根据汇达公司与深圳市前海方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汇达公司已依法将汇达公司对广州市汇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编号∶FD粤清汇002,账面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9,390,000.00元)及相应从权利转让予深圳市前海方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华粤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事先已对上述股权转让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现汇达公司及深圳市前海方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公告方式通知各相关主体。
联系方式如下:
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0-83348229(易女士)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193号广东省银监局大楼三至五层
深圳市前海方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13926928283(吴先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B4102
特此公告。
(上述公告2021年4月9日刊登于《南方日报》)
资产转让方: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受让方:深圳市前海方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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